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通知
汉财发〔2016〕7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
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35、36号令的要求,市政府制定了《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出租出借办法》)(汉政发〔2014〕3号)、《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置办法》)(汉政发〔2015〕35号)、《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配置办法》)(汉政发〔2015〕32号)和《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汉财发〔2015〕6号)(以下简称《配置标准》)等制度,对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全面认真的落实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就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大意义。我市出台的《出租出借办法》、《配置办法》、《配置标准》和《处置办法》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具体体现,是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效对接的重要基础。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现财政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出台《出租出借办法》、《配置办法》、《配置标准》和《处置办法》的重大意义。以实现财政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为目标,按照低成本、高效益,公开透明,便于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衔接的工作,实现资产配置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存量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确保资产配置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处置流程
按照《配置办法》、《配置标准》和《处置办法》规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操作流程是:
(一)实行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共编、共审、共下达。行政事业单位无论使用任何资金配置资产,都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规定,编制年度资产购置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与部门预算一并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按照《配置办法》的规定,审核部门的资产购置预算。确需配置的资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并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资产购置预算。
(二)规范资产购置审批和结算程序。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部门预算下达的资产购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已完成采购的资产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登记并核实后,办理财务结算。未经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不得实施政府采购。
(三)实施重大资产预(决)算会签机制。通过基本建设程序形成的资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的意见》(汉政发〔2015〕30号)审查预算,办理竣工决算批复。实行预算评审登记和竣工决算审批会签制度,确保建设单位按照合规凭据及时将竣工批复的资产登记入账。
(四)加强资产处置收入管理 ,严格资产处置审批。资产处置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报废资产要逐步实行实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办法。处置收益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缴入同级国库。处置过程要有中介机构的评估,评估和处置结果要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处置收益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一律不予办理审批、不核销资产。土地、房屋等重点资产的处置应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处置流程,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实行终身追究。
三、合理划分工作规程
(一)明确内部资产管理责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要指定专人履行资产管理员职责,主管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履行审查审核职责。资产管理人员履行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资产验收登记,资产存放地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等信息的登记和变更登记工作;认真履行资产处置申报、收益监交、处置信息公开、电子数据处理,报废实物集中回收等管理职责;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及时与单位财务部门对账,确保账证、账物、账实相符。
(二)理顺财政部门内部管理职责。市、县、区财政局要结合内部分工,从预算编制、支出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出发,合理确定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把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效对接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前提条件,制定资产配置内部操作规程,加强信息整合,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一)完善制度体系。目前,市政府发布的制度已经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所有方面,县区财政局要抓紧研究制定与县区实际相适应的配套办法,2016年第一季度结束前除完成2015年资产信息数据收集外,还应完成本级资产配置标准的发布工作。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按照《配置办法》的要求,全面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相统一。
(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基础和方法是增量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配置相结合、与单位履行职能相适应,完善基础和方法的手段是信息。2016年将目前的资产信息系统升级为网络版,将《资产配置标准》等融入管理信息系统,由系统自动确认并提示配置信息。系统升级完成后,实现单位资产配置预算在线申报、核批,新增资产数据及时比对确认登记,完成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资产信息数据核销、处置收益入库全程监管,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汉中市财政局
2016年3月4日